博士、硕士学位证明书办理须知
根据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(学位〔2015〕18号)的相关规定,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,经本人申请,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“学位证明书”。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,学位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申请办理博士、硕士学位证明书需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《东北大学办理博士、硕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》(附件1);
(二)东北大学档案馆开具的学位证明;
(三)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证件照2张;
(四)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因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需提供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(附件2)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、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受理时间、地点及发证时间
受理时间:学校工作日的工作时间
受理地点: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
发证时间:研究生院自收到完备申请材料起10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出具学位证明书,并电话通知本人领取。寒、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或遇学校特殊事宜将暂停或顺延办理业务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博士、硕士学位证明书只限办理一次;
(二)领取学位证明书时申请人或被委托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;
(三)如需同时补办学历(毕业)证明书请咨询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;
(四)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。
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,地址:南湖校区主楼519,电话:024-83681873
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,地址:南湖校区主楼519,电话:024-83681586
东北大学档案馆,地址:南湖校区南门东侧,电话:024-83680082/83680069
东北大学研究生院
2024年9月25日



